搬遷、終止服務、加減增值服務或重新接駁服務之所需時間 ,會因不同服務範圍而有所不同。

按正常程序安排下,各項服務需時如下:

  • 搬遷請於最少14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
  • 終止服務請於最少一個月或以前提出申請
  • 加減增值服務需於最少5個工作天或以前提出申請 (只適用於不用上門安裝的服務)
  • 重新接駁服務的時間,因不同服務範圍而異,詳情請致電商業客戶服務熱線10088,商討重新接駁服務的安排